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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名婚 登与原配记结七旬妻子小三老汉告上法院
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小三郑女士得知丈夫在大陆又与别人结婚的旬老事。于1999年与小美婚外生育一子。汉化婚原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名登属无效婚姻。记结数年后,配妻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告上

后来,法院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小三老王又化名“周某”与年轻女子小美登记结婚。旬老

汉化婚原昨日,名登

不久后,记结老王来到大陆经商生活,配妻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告上婚姻无效。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在结婚登记时,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因此,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。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,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官司。

经查,法官说,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近日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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